數字X射線攝影系統(DR)是醫學影像科的基礎設備之一,每臺固定式X射線機應設有單獨的機房,機房應滿足使用設備的空間要求,也應充分考慮鄰室(含樓上和樓下) 及周圍場所的人員防護與安全。
因此,醫院在設計相對應的X射線設備機房(照射室)時,一方面要考慮放射線的輻射防護,另一方面要考慮內外磁場的相互干擾屏蔽。
對機房環境要求較高的懸吊DR
對新建、改建和擴建的DR設備機房的面積大小,官方制定了相應標準,即單管頭X射線機機房的最小有效使用面積是20平方米,機房內最小單邊長度為3.5m;雙管頭X射線機機房的最小有效使用面積是30平方米,機房內最小單邊長度為4.5m;
防護要求亦有標準,具體包括門洞尺寸、開門方式、鉛當量要求、開關盒位置等,DR設備機房防護門及觀察窗防護要求如下圖所示: